诺思格二次闯关创业板:系统使用费持续走高 被质疑是否符合商业逻辑
中国企业财经网 3月5日消息,临床CRO企业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诺思格”)第二次闯关创业板。针对该公司近年来系统使用费持续走高,深交所要求诺思格说明是否符合商业逻辑。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诺思格曾于2016年6月20日向证监会报送了在创业板IPO的相关申请文件,而后于2017年6月9日,因行业监管政策变更对业绩产生重要影响,诺思格主动撤回首次上市申请。时隔三年后,2020年7月6日,诺思格重启创业板IPO之旅。
诺思格是一家临床试验外包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涵盖临床试验运营服务、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生物样本检测服务、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服务、临床试验咨询服务、临床药理学服务等。
2017-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诺思格实现营业收入2.71亿元、3.26亿元、4.25亿元和2.29亿元,2017-2019年的复合增长率为25.34%;实现净利润3199.78万元、5249.06万元、8632.76万元和4461.7万元,2017-2019年的复合增长率为64.25%,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从诺思格的招股书来看,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系统使用费用逐年增高,从2017奶奶的661.78万元增长至2019年的886.90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诺思格补充披露系统使用费的具体用途,涉及的具体系统、权属安排及会计处理过程,费用计提的标准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商业逻辑,系统使用费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诺思格回复表示,公司的系统使用费主要包括EDC系统使用费、临床试验项目管理系统使用费、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费、药物安全管理系统使用费及其他软件系统使用费。
公司的无形资产折旧摊销年限遵循的原则如下:采购合同约定了使用期限的软件类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为合同约定使用期限与预计使用期限孰短来计量,除此之外的软件类无形资产按照预计使用期限5年进行摊销。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摊销期限的确定方法基本一致,无明显差异。系统使用费用计提的标准符合行业惯例、符合商业逻辑,系统使用费相关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