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拟IPO企业乐的美主要生产场所存在产权瑕疵 被要求说明影响及应对措施
中国企业财经网 3月17日消息,深圳市乐的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的美”)近日披露了首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在本轮问询函中,深交所针对该公司房产产权瑕疵一事进行了重点关注,要求乐的美说明产权瑕疵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存在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乐的美成立于2009年,是一以线性照明光源的研发、生产、销售核心,主营产品为LED线性照明产品,包括软灯条及硬灯条。同时,公司以线性照明光源为基础,提供非线性照明产品,包括面板灯、超薄天花灯等。该公司曾于2016年1月11日在新三板挂牌,于2018年4月23日摘牌。
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乐的美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亿元、2.08亿元和1.88亿元,实现净利润3076.82万元、4440.73万元和4302.01万元。
据招股书显示,乐的美存在租赁集体用地的行为,且部分房产及配套设施未办理报建手续,未取得权属证书。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拆除或予以其他行政处罚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据了解,乐的美目前主要生产场所位于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社区,用地面积为7742平方米。其中,7200平方米的土地为国有土地,东莞乐的美已就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另外542平方米的土地为东莞乐的美向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股份经济联合社租赁使用。上述地块上建有2栋厂房、1栋办公楼和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其中,东莞乐的美的部分配套附属设施位于542平方米集体土地项上。
乐的美披露称,上述7,200平方米国有土地的原权利人为东莞龙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542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原由东莞龙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向东莞市塘厦镇龙背岭股份经济联合社租赁使用。2014年9月,东莞龙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在转让7,20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东莞乐的美的同时,将542平方米集体土地的承租权一并转让给东莞乐的美。公司位于上述7742平方米地块上的建筑物自东莞龙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处受让取得,由于历史原因上述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
另外,该公司向冯尧、陈立丰、区惠燕、深圳市安居建信房屋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所、叶小红租赁的房屋均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向叶小红租赁的房屋未办理权属证书。
对此,深交所要求乐的美分析并补充披露上述瑕疵房产对公司的重要性,2栋厂房和1栋办公楼是否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说明若由于产权瑕疵导致无法继续租赁,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存在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乐的美表示,公司子公司东莞乐的美正在使用的2栋厂房和1栋办公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均未取得权属证书,占公司及其子公司直接用作生产经营房产面积的94.77%;该等瑕疵房产为发行人的唯一生产厂房,公司的所有的收入、毛利及利润均与东莞乐的美使用的该等瑕疵房产有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但鉴于东莞市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东莞乐的美现在所使用的建筑物所处地块,不在政府收储范围内。
东莞乐的美已经就该地块的改造向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办进行申请报备,东莞乐的美在自行重建上述地块之前,能正常使用上述土地及相关建筑物,并能正常生产,公司不会因此对东莞乐的美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明》文件。待江门乐的美的产能不低于东莞乐的美现有产能后,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地将搬迁至江门乐的美,解决瑕疵房产问题,东莞乐的美的瑕疵厂房问题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乐的美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租赁房产共计9项,其中,4项已取得权属证书,2项对方未向公司提供权属证书,2项正在办理中,1项未取得权属证书。
乐的美强调,上述房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主要系出租方个人原因不配合办理相应手续所致;除江门乐的美承租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的房产用于核准营业执照外,乐的美及其子公司承租的其他房产均用作员工宿舍,由于乐的美及其子公司承租的房产均不直接用于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东莞乐的美周边的其他替代性房产较多,东莞乐的美可搬迁至上述房产,且搬迁成本较小,对乐的美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