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2020年净利1.66亿 总经理董军薪酬76.61万
中国企业财经网3月29日,宁波海运(600798)近日发布2020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82,106,616.54元,同比下滑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227,910.28元,同比增长0.26%。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3,247,010.80元,截至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29,777,140.15元。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82%的主要原因:(1)报告期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64%,主要原因: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运输市场疲软,船舶滞港严重,自有船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8.21%。面对诸多不利因素,通过市场租船扩大生产,报告期公司租船运输的货运量、周转量及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1.69%、46.27%和53.07%(2)报告期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7.71%,主要系受免费通行政策和疫情影响,致收费公路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减少。
期内财务费用8,715.25万元,上年同期为10,696.05万元,同比下滑18.52%,主要系公司资金状况良好,注重日常资金调度,适时安排还款节点,总体融资规模下降,报告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753.86万元。期内投资收益00万元,上年同期为-2,931.66万元。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546.90万元。董事长胡敏未在公司领取报酬,副董事长、总经理董军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76.61万元,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邬雅淑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61.96万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敏辉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61.56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本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227,910.28元,2020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82,344,641.54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6,534,2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2,392,052.06元,不实施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909,952,589.48元结转下年度。